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警方提示,西襄
6月9日上午,汾网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警迅即查
对此,博眼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同时,公民上网,为了吸引眼球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经批评教育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临汾市人。不轻信传言,不恶意造谣、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男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主动写下保证书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该贴发出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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